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是政府监督的有效补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监督的不足。我国的《安全生产法》第七条就明确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代表群众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组织。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随着政府安全预警机制的不断完善,人民群众也有更多的渠道和途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作业进行监督,对一些安全事故隐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经济的行为,也可以更及时地向相关部门反映。可见,随着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施工安全监督中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条件会得到更好的改善,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必定会得到提高,建筑业的事故高发率也能得到更好的控制。 上一页 [1] [2] [3]
|